杏花村在上级党委政府机关的指导下,实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以来,李司令榛子合作社始终运用示范、引导、影响、带动的办法和乡亲们一起发展林业经济,走科学富民之路,越办入社人数越多,越办规模越大,越办带动力越强,越办生态、经济、社会效益越好。村集体经济总量达到300多万元。合作社成员人均收入由2007年入社前4015多元,增加到入社后2009年8100元。入社成员收入比没入社农民年收入多4000元,增加一倍多。合作社由原注册资金50万元,增加到200万元,年均收入100万元左右,固定资产达500多万元。李司令榛子合作社已经成为跨省区域发展的大型的林业股份制民营合作经济组织,为富民强村,创建国家生态旅游农业,实现可持续产业化发展,提高全面建设小康水平奠定了财源基地。杏花村党总支部被评为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辽宁省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兴农富民建设示范村、辽宁省城乡建设先进村、辽宁省环境优美村、辽宁省村党组织建设标兵村。
一、林改政策好,农民笑了
1、不卖不出租就是分山到户。国家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富民强村之举。要把好事办好。两委会和村民代表会做出决定:杏花村的山,杏花村的树不卖不出租,只分给本村本组农民。两委会为村民象当年落实土地承包一样的落实林改政策。2006年4月开始,先后5次召开会议,9次上山进林一个人一个人的分,一个户一个户的量,历时8个月,一年以后还出现反复。两委会坚持把工作做深做细,做到人、做到户、做到老百姓心坎上。把2800亩山林、3500亩榛园分到321口人98户,人均20亩山林和榛园,让全村的农户、农民有了创业的资本,致富的平台。
2、林产是家产,树是铁饭碗。村民有了山林榛园以后,两委会为了巩固林权改革成果,首先抓林产是家产,树是铁饭碗的思想转变,较好解决了一部分村民的卖、包、租现得利懒汉思想;紧接着抓了栽杨树、植果树、种榛子三个林产大户,他们富了、发了、有钱了,成了全村的林产富民示范户。合作社成员李守发用分到的40亩荒山栽榛子,年年收入4万多元,还被选为李司令榛子合作社监事。
3、户户是“林管站”,人人是“林管员”。林权改革前集体林是公家的唐僧肉,管不住乱砍盗伐和羊打尖牛打叉问题。林改后好了,户户是“林管站”,人人是“林管员”。不要说砍树,就是樱桃树、中草药也不准乱挖了,为建立李司令榛子合作社创造了条件。村民王甲双承包外村10 亩榛园,2009年亩产120斤,收入17300元。村民们说:林改好,好就好在给老百姓定了林业生产权、生活根、致富心。
来源:铁岭市林业局官方网站